今年的疫情使得很多企业在用工方面出现了困难,“灵活用工”成为热词。本文从多个方面展开分析,带你了解灵活用工。
那么,什么是灵活用工?为什么灵活用工那么受企业青睐,其能帮助企业解决哪些痛点?灵活用工依据以及风险?本文就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一、灵活用工的概念
什么是灵活用工?灵活用工本质上是税筹的一种落地方式,而企业的税筹规划总是以节税为目的。
一般而言,企业用工形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距离分析标准劳动关系,即全日制用工,相关权益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保护非标准的劳动关系,包括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等),相关权益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保护第三类用工则不属于劳动关系,包括劳务关系、业务外包、实习、退休返聘、岗位外包、平台用工等,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予以约束。一般来说第三类用工,即企业短期及项目性用工,都可以规划为灵活用工的形式。
当然我们的从业人员一直拥有无限的创造力,通过各种税筹规划合理避税在灵活用工这种方式出现之前已经相当常见,但互联网产业数以万计、十万计的从业人员,常规的节税手段已经无法适用。
二、灵活用工能帮助企业解决哪些痛点?
三、灵活用工依据以及风险?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虽然“灵活用工”已被市场广泛应用,但它并非是一个法律概念,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定义并解释这一概念,这也是目前灵活用工市场最大的不确定性所在,当然我们总是能从现行法律法规中找到支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明确了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了“税务机关确定的代征人,应当与纳税人有下列关系之一:(二)与纳税人有经济往来关系”,第十条,明确了“税务机关应当与代征人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明确委托代征相关事宜”;《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三条,明确了“所称个体工商户包括:(三)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地方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给出了税费自主调节的依据;
灵活用工从税务上说,本质是将个人视作个体户,通过委托代征、个体户登记、个人临时性经营性所得登记等形式,以核定征收或个体户经营所得纳税取代个税申报的一种节税方式。
因此平台的稳定性、合规性是需要综合考虑的。
灵活用工是解决方案平台,帮助企业降低用人成本,以及低成本解决合法合规税务问题。通过“企业+平台+用户”的模式,可有效解决企业用人成本、税务优化、票据合规问题,同时解决自由职业者不交税的法律风险问题,可实现合法入税,同时享受核定个税优惠税率、增加收入,对企业和自由职业者来说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