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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派遣用工六个热点问题全解答!

来源:网络 时间:2023-04-26 作者:网络 浏览量: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在哪一方核算?

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包含在哪一方?

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如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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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要区分情况。

·如果劳务派遣合同中明确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则用工单位要作为劳务费支出;

·如果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则计入用工单位工资薪金支出,且计入用工单位工资薪金总额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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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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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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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包含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规定的从业人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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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通知第一条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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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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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本准则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因此企业会计准则对职工的定义包含劳务派遣用工,同时,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也在应付职工薪酬中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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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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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因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人员人工费用归集包括劳务派遣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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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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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人员人工费用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因此高新技术企业人员人工费用归集包含了劳务派遣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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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约定或协商一致后,计入合同或协商确定一方(双方不得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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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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