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雇了员工,要不要给他们缴纳社保,法规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相信很多小伙伴都有这样的疑问,加之近年来社保稽核越来越严格,那么今天就个体户社保及其相关问题统一说一下。
现在很多个体户并没有很强的社保意识,如果不明白里面的法律规定,哪天被仲裁了就亏大了。
其实这种说法应该分情况来看待。
01、
不用交社保情况
若是你注册的个体户没有雇员,只有你自己为经营负责人,个体户可以不用依法缴纳社保,社保的问题可以由你自己来缴纳。
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因此: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02、
缴纳社保情况
若是你注册的个体户有雇员,且按月支付工资薪金,应依法跟公司一样为员工缴纳社保。
文件依据:
首先是建立劳动关系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私营企业和请帮手带学徒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工商户),均应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总之一句话就是,雇员工按月发工资,要建立劳动关系,为其购买社保。
怎么样,大家都清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