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模式,即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用什么样的方式进行合作。传统的用工模式在法律关系上属于劳动关系,主要涉及《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而灵活用工则有别于传统劳动关系,更加灵活。
模块一 新形势下企业用工的三个变化
企业用工面临的问题总结归纳为三种:
成本问题(人力成本越来越高)
合规问题(劳动合同、社会保险)
管理问题(组织活力)
新形势下企业用工的三个变化:
1、直接雇佣转间接雇佣,固定雇佣转灵活用工。
2、大转小的“内创业”“合伙”……组织模式变革
3、“劳动报酬”转“经营所得”“分红”的激励模式创新
从“僵化雇佣”到“灵活用工”的趋势:
僵化雇佣:岗位能上不能下、薪资能加不能减、人员能进不能出、高昂的政策成本
灵活用工:满足了企业、员工、政府三方的需求
模块二 为什么使用灵活用工
1、商业模式转型的需要
灵活用工助推企业向更轻更快的模式转型
2、战略落地执行的需要
灵活用工能够更好地满足员工(自由支配时间)的需求
3、税费合规及人力成本控制的需要
合规与成本的平衡
4、劳动关系管理的需要
传统的风控需要极大地影响了公司效率
5、灵活用工的四方价值
模块三 灵活用工解决方案的使用及风控管理
用工模式演变的推动因素由大到小分别是国家政策、企业成本、竞争环境和技术变革、劳动者需求。
用工模式演变的推动因素由大到小分别是国家政策、企业成本、竞争环境和技术变革、劳动者需求。
第一阶段主要推动因素:1994年颁布《劳动法》
第二阶段主要推动因素:2007年颁布《劳动合同法》
第三阶段主要推动因素:2012年通过《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务派遣的修正案、营业税改增值税、劳务派遣问题爆发
第四阶段主要推动因素:大数据等科学技术发展
灵活用工七大模式:
B to C:劳务用工、非全日制
B to B :业务外包、劳务派遣、共享用工、内包、新业态(众包)
一、劳务关系:
不适用《劳动法》,不涉及五险一金、加班成本和解雇成本等,管理成本很低。雇佣的钱不叫工资,而是劳务费。
互动一,沧州学习中心的时竹影、武汉学习中心-扬子江食品张火清都认为虽然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务协议,但日常管理与正常员工无异,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使是劳务关系,工作中受伤,公司也无法免责(人身损害赔偿),对受伤的第三方也负有连带责任。魏老师肯定了学员们的分享,并进行详细地讲解和补充。
想要避免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劳务雇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应该是任务型关系,而不是工作管理型关系。
二、非全日制用工
灵活性:
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合规要求:
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约定试用期;
工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风控要点:
通过书面协议,对员工身份、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保险等进行详细约定。
三、劳务派遣用工
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作协议,支付薪酬和服务费,派遣公司与员工必须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负责工资和社保。派遣公司有损害员工利益的情况,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四、外包用工
外包用工只涉及用工单位与外包公司,用工单位不存在对员工的具体工作管理。而劳务派遣涉及用工单位、派遣公司和派遣员工三方,用工单位对员工进行具体工作管理。法律对于劳务派遣的要求比外包更加严格。外包是未来灵活用工的主流。
五、新业态(平台众包)
传统用工模式中,公司给员工分派工作,而新业态用工中,平台公司发布需求,员工自主选择是否接单。
新业态用工中平台公司与员工之间关系的三分法: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以及部分适用劳动法(兜底保障)。
六、内创业/内包用工
七、共享员工
共享员工是多种用工模式的组合。
借用关系:劳动+劳务;劳动+劳动;劳动+非全;劳动+个人承包;劳动+新业态用工
业务合作(外包):只有两方关系
第三方劳务派遣:劳动+使用
第三方业务外包:劳动或其他+使用
模块四 灵活用工方法论用工模式的重构要从商业模式升级开始:
用工战略=人才战略,是企业最重要的战略之一
固定雇佣与灵活雇佣相结合,打组合拳。
从“雇佣”到“合作”是未来趋势
管理关系、法律关系、结算关系、商业模式的变化
组织重启:
层级式管控还是扁平化
要过程还是要结果
去劳动关系化
创新创业文化及政策导入
业务与团队分拆
多元化用工模式重建
灵活用工与其说是为了控制用人成本,不如说是为了更好的匹配员工需求,激活团队活力。
灵活用工模式要实现劳动者利益、企业利益和政府利益的平衡。它涉及雇佣关系变化、组织关系变化、分配关系变化、商业模式变化、人力资源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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